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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细则出炉,更大规模、更大力度引进各类人才。据介绍,徐州市计划每年拿出10亿元支持人才发展,助力创新创业,方案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图看懂“徐州人才新政4.0版”
一、实施方案概况
《实施方案》共分六大部分:
1. 总体目标
从今年起,每年引进领军人才500名、专门人才5000名、大学毕业生50000名。
2. 引才范围
其中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在我市创业或由我市企业引进的,拥有自主创新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主要是指企业引进的紧缺急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熟练掌握某一领域技术、技能的人才;大学毕业生主要是指来我市创业或企业招引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3. 支持政策
其中领军人才共有13条,专门人才共有6条,大学毕业生共7条。
4. 相关服务
领军人才、专门人才、大学毕业生可分别申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彭城英才卡,并享受对应服务。
5. 工作举措
主要包括形成体系化人才竞争优势、健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人才住房供给、推进人才金融建设、加强双招双引联动、打造人才活动品牌、加强大学生实训实习工作、支持专业机构为企业引才等八个方面。
6. 组织保障
对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考核激励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引才政策的落实和引才目标的实现。
二、领军人才支持政策
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在我市创业或由我市企业引进的,拥有自主创新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A类人才:诺贝尔奖得主、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国际著名学者。
B类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
C类人才: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创新成果,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研发和管理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13条:
(1)对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带核心技术、带研发项目、带社会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经评审,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不定框框,不设上限,“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2)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入选省“双创人才”创业类和省“双创团队”的,我市企业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华技能大奖”的,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其所获资助金额给予企业1:1配套奖励。
(3)对企业引进年薪6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同级财政按照当年人才年薪3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
(4)领军人才来徐创新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首次在我市购房的,给予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5)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或在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累计收入60万元以上的领军人才,同级财政根据其对地方贡献等额给予奖补。
(6)鼓励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和推广应用领军人才研发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领军人才企业研发产品获得首台套重大装备认证的,同级财政给予人才(团队)50万元奖励;购买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的,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优先予以采购。对非政府采购中,本市企业首次采购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的,同级财政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7)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对解决人才企业首投的基金,同级财政按照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基金管理团队奖励,其中基金经理不低于50%。
(8)人才项目贷款发生损失的,人才贷合作银行获得本金70%的省风险补偿后,同级财政给予不超过其本金10%的补偿。
(9)对入选市“双创计划”及以上创业类项目,建立跟踪支持机制,经评审,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人才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二次资助。
(10)领军人才在徐创业,根据需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租赁一定面积的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三年内免租金。并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统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厂房等全生态产业发展服务。
(11)领军人才在徐创业,根据需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帮助提供管理体检、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财税指导等一揽子服务。对人才本人寻求代理、评估、交易、司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性服务的,给予服务总费用30%、最高50万元的补贴。
(12)鼓励企业柔性引进外国(境外)专家,经评审,按照年度工薪补贴30%的比例,单个人才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引进外国(境外)专家获得国家、省级项目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资金1:1配套支持。
(13)对入选市“双创计划”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所在县(市)区落实其配偶、子女随迁随调,同性质安排配偶就业,结合个人意愿安排子女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服务主要有以下4条:
(1)人才本人可在徐州大市区先落户后就业,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同落户;其父母入住我市普惠养老项目,可享受每月 800元优惠。
(2)可享受彭城英才卡合作银行贵宾待遇,享受其他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
(3)可免费使用市内科研平台、科研场地、仪器设备。
(4)每年享受免费体检 1 次,在就医、高铁站、机场、出入境、驾照转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享受免费观影,免费游览市内景区,免费健身服务等生活服务。
为确保引才目标实现,进一步打造体系化人才竞争优势,以“赋能”的理念和举措优化我市人才生态,我们还同步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赋能型”人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包括28条具体举措,以领军人才为主要对象,从政策、载体、市场、金融、科教、管理、评价、活动等八个方面发力,为人才创业和人才工作全面赋能。
三、专门人才和大学生
1. 专门人才
(一)引才范围
引进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紧缺急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熟练掌握某一领域技术、技能的人才。主要包括现代商务人才、产业发展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公共服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5大类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对企业引进年薪6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予3年薪酬补助;年薪60万以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国内外副高级及以上退休工程师、企业引进的科技副总,给予3年期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薪酬补助。
(2)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薪酬补助,补贴3年。
(3)对企业引进的高级技师每月给予生活补贴900 元、租房补贴600元,技师每月给予生活补贴600元、租房补贴400元,补贴 3 年;非徐州籍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 3 年。对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在徐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在徐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技工院校。
(4)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选手,分别给予个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国家一类大赛、二类大赛金牌、银牌、铜牌选手,分别给予个人20万元 、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一类大赛、二类大赛职工组金牌、银牌、铜牌选手,分别给予个人10万元、5万元、4万元奖励,学生组金牌、银牌、铜牌选手,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5)企业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以及相当层次的专门人才在徐无自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优租房,3年内免租金;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最高额度上浮20%。
(6)企业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以及相当层次的专门人才,本人寻求代理、评估、交易、司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性服务的,给予服务总费用30%、最高20万元的补贴。
(三)配套服务
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555”人才服务窗口,企业引进的专门人才(不含高级工),将补贴申请材料交到“555”人才服务窗口大概15个工作日后,工作人员通知本人到就近合作银行网点领取“四星级彭城英才卡”,各项补贴资金通过彭城英才卡直接打卡发放,并可享受“快速落户、父母养老、金融贷款、免费使用科研场地”等服务。
2. 大学生
(一)引才范围
指毕业五年内、来我市各类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外籍、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二)支持政策
(1)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企业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200元、租房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900元、租房补贴6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600元、租房补贴400元;补贴3年。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4)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5)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在站工作期满1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发放科研补助12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徐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除享受大学毕业生各项补贴外,3年内每年补助10万元。
(三)配套服务
为方便大学生申请补贴资金,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以“全程不见面、一网通办、打卡发放”为目标,采取线上为主、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服务。线上,用人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申请“三星级彭城英才卡”后,各项补贴直接打卡发放。目前,可实现补贴申请即时秒批,次日领卡,7个工作日公示,最快10个工作日领取补贴的目标,速度全国最快。线下,市、县(市)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为大学生提供“快速落户、父母养老、金融贷款、免费教育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四、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政策如下:
1.对集成电路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领军人才、专门人才,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集成电路企业引才奖补。
2.企业组织员工开展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专门人才,三年内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猎头机构5万元/人、3万元/人引才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4.对全职在徐工作的领军人才、专门人才、大学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同一人累计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
5.对集成电路企业聘用的、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各类人才发放岗位补贴,用于在徐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参照标准为:三年内按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两年减半补贴。
6.首次在我市购房的,按照领军人才、专门人才、大学毕业生类别和层次,分别给予实际购房金额的50%、15%、10%,最高不超过120万元、4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7.每年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安排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专项用于保障集成电路各类人才子女就学。
8.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职业院校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增设集成电路相关专业,每新增一个专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中国科学院微电子所等机构和单位,在徐开展集成电路相关专业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研修班培训成本,对成绩突出的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10.支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对于我市企业家在驻徐高校担任客座教授,或者驻徐高校教师担任市内企业导师且共同开展项目的,按每位企业家、导师每年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本政策与《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及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我们希望通过高标准的、精准的人才政策,支撑和引领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