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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如皋以优美的生活环境、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众多优秀人才来如就业创业,为了吸引和留住他们,如皋市出台了一项又一项的人才奖补政策!近日,中共如皋市委、市政府继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推动如皋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皋委发(〔2021〕67号),里面有你想知道的最新人才政策,看这里!
人才有补贴
01
对我市企业全职引进的年薪24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给予人才前3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第4年和第5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5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市财政给予企业全额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02
对我市博士后工作站进站博士给予6000元/月生活津贴,时间不超过3年。
03
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本科生(技师)、大专生(高级工),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或综合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发放。涉及对象,需在如皋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
企业有奖励
04
对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生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的企业,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奖励。涉及对象,需在如皋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
引荐有激励
05
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个人(包括在外能人、科技镇长团成员、资深教师及其他有资源的社会人士等)引荐高层次人才来如创新创业。对帮助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含退休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创业)和20万元奖励(创新);帮助引进国家级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创业)和5万元奖励(创新);帮助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选“双创团队”、 “双创人才” 、“雉水英才”的分别给予机构或个人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06
鼓励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市内外高校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对组织20人以上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单位,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对见习(实习)学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性补贴。引荐奖励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购房有补贴
07
给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10-30万元购房补贴。优惠价购买人才公寓与购房补贴政策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