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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我市人才服务“一件事” 落地落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为抓手,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平台,贯通人社一体化平台和宿迁市人才服务云平台系统,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以人才为中心的全过程政务服务模式。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人才服务的“一件事”,实施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系统重构部门内部流程、跨部门协同办事流程。全面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全面提升人才服务工作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以用人单位和人才高效办成人才服务“一件事”为目标,将单位人才需要到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办理的人才政策申报、公共服务等多个事项,特别是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多个事项,整合成单位和人才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网办、一窗办”。
三、办理材料及流程
人才服务“一件事”服务分为综合窗口联办和线上办理两种模式。
(一)综合窗口联办
1.申请材料
(1)宿迁市人才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技能证原件;
(3)劳动(聘用)合同;
(4)一寸证件照2张;
(5)申请人才公寓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2.办理流程
(1)人才公寓申请
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受理、审核,办理结果告知人才。(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2)英才卡申请
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受理、审核,办理结果告知人才。(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综合窗口进行办理登记,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现存放机构,告知各类人才。(办理时限:即办)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综合窗口对申请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开具调档函。(办理时限:即办)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综合窗口对申请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将档案密封寄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综合窗口对办理申请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开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办理时限:即办)
(7)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申请
综合窗口办理登记,将涉及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推送到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负责核定,为人才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8)公积金贷款申请
综合窗口办理登记,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通过内部流转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由公积金窗口受理并审批人才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线上办理
人才可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宿迁旗舰店办理,选择“人才服务一件事”,可自主选择办理人才“购房券”、生活补贴、“宿青驿站”、就业见习、档案服务、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服务,在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在线上办理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三)政策保障
1.人才“购房券”。中心城区“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以上人才以及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可申请5-200万元的人才“购房券”。
2.人才“生活补贴”。中心城区“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可申领3-50万元的生活补贴。
3.人才“宿青驿站”。非宿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大学生,在宿高校大学生毕业离校后方可申请),每次提供不超过5天的免费住宿服务,每人每年申请入住不超过2次。
4.青年就业见习。离毕业3-6个月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我市就业见习岗位,参加3-12个月的见习,且达到考勤后,可领取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见习补贴。
5.人才创业补贴。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项目,并享受后续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对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按规定给予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各类创业补贴。创业项目评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获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再给予3-10万元的补助。高校毕业生纳入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重点群体,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其中15万元(含)以下的小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贷款利率全额贴息。
6.人才住房公积金保障。对到我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限额按有关规定确定。
7.宿迁英才卡。宿迁英才卡是面向两院院士,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宿创新创业享受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凭证。享受旅游健身服务、子女教育、卫生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服务、金融支持服务等10类22项服务。
8.人才公寓。近2年内新引进到宿迁中心城区创新创业的研究生、“双一流”本科、副高职称、技师以上等各类人才,本人或配偶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房改政策的,可根据相关通知集中申请我市人才公寓,租期为2年。
四、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按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现将人才服务工作“一件事”服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受理人才服务“一件事”,完成宿迁市人才服务系统、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上人才政策类、档案服务、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申请申兑受理,协同做好数据对接共享、材料接收流转、办理结果告知等工作。
(二)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部门,依托大数据共享平台,做好联办事项调用相关数据应用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团市委。负责核定“宿青驿站”申请材料,驿站管理员24小时内完成审核,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反馈。
(四)市住建局。负责人才公寓管理,对审核通过的人才进行房源分配,办理入住手续。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材料的流转对接工作, 实现业务协同。
(六)市教育局。负责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特殊审批业务的办理、材料的流转对接工作,实现业务协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人才和单位视角的人才服务“一件事”是改革的核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抓手。将“一件事” 推进落实的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才服务“一件事”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集中攻坚,各负其责,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对标先进,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人才服务工作“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度。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人才对服务的满意度。
(三)抓好落地实施。各联办部门要加强组织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要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评估人才服务“一件事”线上线下受理情况,推动改革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