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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在“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沈阳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专场)上,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义东作新闻发布。
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 完善《建设方案》
在全力推进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方面,沈阳已经形成了《沈阳市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对《建设方案(初稿)》中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形成落实的项目清单,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同时成立市、区两级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督查督办,形成上下联动、多方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建设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 集聚优秀人才
完善人才政策集聚人才方面,构建形成“1+N”的人才政策体系。1即“兴沈英才计划”,制定了具有沈阳特色、国内同等城市领先的《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N即在若干领域制定专项人才政策,如《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若干措施》等。深入实施“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带土移植’团队引育”“产业人才支撑”“技能人才培养”六大人才工程,培养造就更多的高精尖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优秀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
深入实施“青年人才集聚”等四项人才工程,聚焦青年人才关注的就业岗位、创新环境、平台载体、生活成本、安居保障等热点、难点,打造青年后备人才队伍。
开展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沈来沈专项行动,制定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人才活动月、“博士沈阳行”、大学生“双创周”、人才交流大会、“百场千企万岗”系列招聘会等方式,推广沈阳人才品牌,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每年吸引15万高校毕业生留沈来沈创新创业。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服务创新创业
沈阳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人才认定上,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向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头部企业等用人主体赋予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权限。
推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研究制定沈阳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构建顺畅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约定收益等方式,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合理分配职务成果转化收益,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超过70%;推广沈阳化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经验,探索推动驻沈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确权比例,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比例可达90%。
此外,沈阳还着力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人才宜居工程,提升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以更优生态服务人才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