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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海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推出22条措施为各类人才在沪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服务,涉及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等。
《若干措施》鼓励上海市属国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海聚英才”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同时,对在沪创新创业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优化完善“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
《若干措施》按照政府引导、机构作为、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优化完善“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共同助力人才创新创业。
《若干措施》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注重政策集成创新,在要素措施上“更全面”。《若干措施》涵盖了资本投资、银行信贷、政策担保、保险支持等各种财政金融要素。从人才创新创业的孵化、天使投、风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上市、贷款、担保等全生命周期都有相应支持措施。涵盖了金融的直接和间接支持,包括贷款、保险、投资上市、财政补贴以及财政货币政策工具、信贷风险补偿等举措,助力金融机构更加精准、更大力度支持人才企业。
二是注重突出人才元素,在创新创业上“更聚焦”。《若干措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出“人才卡”,对市、区两级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可随借随还,享受各类手续费减免,以及私行客户权益等服务。对人才创业初期,以非盈利机制资助人才创业,试点直接给予小额资助,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对人才创业成长期,进一步加大信用贷款额度等。
三是注重系统服务保障,在落地见效上“更有力”。《若干措施》通过深化普惠金融顾问制度,组建金融顾问服务团队,发挥融资服务中心、线下顾问枢纽和线上“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打通服务人才企业最后“一公里”;鼓励国有资本敢闯敢投,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度倾斜;构建协调联动格局,推动政策落地落细。
做好“人才投”完善资本投资支持
《若干措施》涉及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等具体措施。其中,人才投方面,主要聚焦各类资本(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以及股权交易市场等平台在企业融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比如,提出“发挥好总规模1000亿元的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杠杆作用,加快设立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等,致力于完善资本投资支持。
《若干措施》指出,对成功吸引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人才企业,政府引导基金可根据基金协议规定的投资策略,跟进投资。更好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作用,坚持以非营利机制资助人才创业,对早期科创项目试点直接给予小额资助。有序扩大“天使基金”资助规模,放宽申请条件和覆盖面,完善项目跟投、服务、退出机制。
《若干措施》指出,注册地在股权投资集聚区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经认定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开展首次股权投资业务,持有期满24个月后,可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给予最高10%的奖励,其中单个投资项目奖励补贴最高100万元,每家管理机构每年奖励补贴最高500万元。
人才贷方面,鼓励银行推出“人才卡”,对市、区两级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客户,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可随借随还,享受各类手续费减免,以及私行客户权益等服务。推动部分商业银行试点开展“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参与的并购交易,支持商业银行试点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
人才保方面,聚焦上海各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政策担保力度以及投放额度,比如,提出“为人才创新创业推出‘聚才保’专项担保产品,采用专项批次担保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等。
人才险方面,主要聚焦保险企业创新保险产品支持人才企业以及完善保险产品服务人才,比如,提出“扩大‘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试点,提高被保障人才创业团队的覆盖面”等。
下一步,上海市委金融办、市金融工作党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全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细,强化人才和人才企业投融资对接,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应投尽投、应保尽保、应担尽担,为人才在沪创新创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