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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该政策是上海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将为海外人才在沪工作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和保障。办法适用于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海外人才,可以申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具体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及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此外,持有a类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直接申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家属可申领随员证。持证人可在上海市享受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创办企业、行政机关聘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安居保障、人才发展、资格评定考试和登记、通关便利、来沪定居、永久居留、金融服务、车驾证照办理、车牌额度、评选表彰和政务服务等多方面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