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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日前批准:张玲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张玲此前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工作。
张玲,女,汉族,1971年4月生,天津市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张玲在天津财经学院(2004年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期间担任天津市学生联合会主席。1993年7月毕业后,她进入天津市中药制药厂工作。1994年1月起,张玲调回母校天津财经学院,先后担任团委干部、团委副书记、学生处副处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2002年12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党总支书记、部长,2007年7月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2010年4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
2015年10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8月,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2023年1月,张玲当选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6年4月,任天津市委常委。
张玲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兼任天津市红十字会会长。担任天津市副市长期间,她分管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爱国卫生运动)、医疗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妇女儿童,外事(涉港澳台事务)工作;联系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市红十字会、市中华职教社、市侨联、市台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