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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院申报、专业设置与建设委员会评议,同意2024年度申报撤销网络工程等3个专业,调整建筑学等2个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7日至8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刘郑辉,电话:027-59750115,邮箱:23294068@qq.com。
附:2024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一览表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4年8月7日
附:2024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