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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型教师2人、实验技术人员6人,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注: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我校将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岗位待遇:
薪酬:按照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安家费:实验教学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税前10万元。
校内住房:按照学校相应规定安排校内公租住房。
子女入学:子女可享受学校优质的附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育。
三、招聘程序
报名登记——学院初选——学院考核——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审批——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做法和要求如下:
(一)报名登记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到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招聘邮箱:civil@gxu.edu.cn,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应聘实验教学型教师(一)-张三”。
岗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招满为止。
(二)学院初选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确定进入学院考核人选。
(三)学院考核
1、实验教学型教师:学院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面谈、课程试讲等面试程序。
2、实验技术人员:学院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六)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高级职称实验教学型教师按事业编制聘用,首个聘期为四年,首个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安排转岗到其他非教师岗位,或解除人事关系。
实验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实验教学型教师按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相关规定管理。实行“3+3”聘期管理,即聘期前3年不入事业编制,三年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期后3年内可申请进入事业编制,通过学校入编考核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6年聘期结束未能通过入编考核的,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提交信息或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报考。
(二)拟聘人选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审定通过后6个月内来校入职,应届毕业生要求获得学历、学位后3个月内来校入职,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 327262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771-3232147(人力资源处)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7:50-12:00;下午14:40-17:30。
广西大学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