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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参会!江苏大学第十四届金山高层次学术论坛期待您的加盟

江苏大学 2023-04-04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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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加盟江苏大学!

  一、举办时间

  2023年5月26-28日,线上+线下

  二、报名条件

  优秀博士/博士后(排名世界前200强高校或具有三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优先)、知名高校助理教授(相当职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通过端口报名(网址:https://ding.cjfx.cn/f/fncntusz),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江苏大学第十四届金山高层次学术论坛报名表》(附件2)和《江苏大学第十四届金山高层次学术论坛汇总表》(附件3);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并将通过考核的人员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交流名单。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

  四、支持措施

  1.报销差旅费:凡参加本次论坛并获邀实地学术交流的人才(以下简称“受邀人才”),学校报销一次一年内来江苏大学学术交流的往返机票(经济舱)等合理差旅费用。报销限额为:欧美等地1.4万元/人,亚洲国家1万元/人,港澳台地区0.5万元/人。

  2.受邀人员依托江苏大学申报优青(海外)项目成功,可直接聘为金山特聘教授(A类),除国家拨款外,学校提供60-70万元年薪,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及其他相关待遇。

  3.受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生活补助。

  4.受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获批后,三年聘期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经费。

  5.全职博士后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对入选者,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万元生活补助。

  6.受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相关人才政策,顶尖人才(团队)资助1000万元,特别突出的上不封顶。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葛老师

  联系电话:0511- 88789658

  联系信箱:hr@ujs.edu.cn

  论坛报名网址及微信二维码: https://ding.cjfx.cn/f/fncntusz

扫码报名参会

  附件:

  1、江苏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简介及专业需求

  2、江苏大学第十四届金山高层次学术论坛报名表(中文)

  3、江苏大学第十四届金山高层次学术论坛汇总表(中文)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的具体学科将在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中予以明确。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日9∶00-9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日9∶00-9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日-9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日9∶00-9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二)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5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附件:2023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

 

江苏大学简介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于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江苏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始终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为使命,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博士后,为我国农业装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形成了“工中有农,以工支农”的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情怀。

  学校办学水平高,拥有一批高水平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植物学与动物科学、一般社会科学、物理学1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工程学、化学、农业科学进入前1‰。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拥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坚持以学为中心、教为主体,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等级教学成果奖8项,形成了以40个国家一流专业和一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等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虚拟教研室为代表的优质教学资源。学校坚持以贡献求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847项,连续6年居全国高校前50位。截至目前,学校共获得国家等级科技成果奖16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拥有国家水泵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混合动力车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国家等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一批国家等级科技创新平台。

 

江苏大学人才待遇

  学校提供丰厚的薪酬,各岗位薪酬按学校政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的按事业编制引进。上述世界排名为泰晤士、USNEWS、QS、ARWU中的任一最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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