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订阅号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特色兴校”战略,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工、农、管、理、文、经、医、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知识功底扎实、富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70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海外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名师130余人。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百余位高端人才担任特聘教授。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2024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热忱欢迎广大英才加盟我校,共创美好未来。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 具有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对象
(一)杰出人才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和国际公认学术影响力的大师级学者。
B类岗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领军人才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B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较为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已取得一定有显示度学术成果且具备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拔尖人才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清晰、稳定的学科方向,在相应学科方向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B类岗位:在海内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且业绩十分突出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四)优秀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优秀的创新发展潜力的人才,原则上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A类岗位:博士教授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副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B类岗位:博士(后)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C类岗位:优秀青年博士(后),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优秀人才若科研成果突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具有海外研修、科研实践、工程实践等经历可适当放宽。
(五)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限个别紧缺类学科,原则上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士和硕士学位。
三、人才招聘岗位
四、引进待遇
五、聘用管理
人才引进后,实行合同管理,约定聘期任务,按期进行考核。优秀人才A、B、C类和硕士研究生副教授为岗位试聘制,纳入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制定首聘期任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般为3年。首聘期考核合格后,纳入校内同级岗位教师聘期管理,考核不合格经学校批准可申请转至非专任教师岗,或申请延长聘用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应聘方式及所需材料
通过武汉轻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站链接:http://rczp.whpu.edu.cn/)向院(部)提交个人应聘材料。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86-27-83955541
人事处主页:https://rsc.whp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23
本公告由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