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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优势特色鲜明,以理工为主,地质、石油、资源、核技术、环境为优势,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管理为特色,经管、文法、外语、艺术、体育等协调发展。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现有5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6个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具体校情请登录学校主页查阅。
二、招收岗位、类型与条件
(一)本公告招收岗位共57个,师资博士后30名,专职博士后(I类和II类)人数不限,学校择优遴选。
学校可根据招收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本公告招收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面向海内外招收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达到《成都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20〕25号)规定的招收条件(请登录成都理工大学制度公开网https://www.dbxb.cdut.edu.cn/zdgkw查阅),并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师资、专职博士后招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和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成都理工大学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所获博士学位的学科(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业绩条件
(1)师资博士后: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SCI、SSCI等论文可为通讯作者)取得学校认定的A2级成果2项及以上,或满足学校珠峰引才计划C类人才相应条件;
(2)专职博士后(Ⅰ类):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SCI、SSCI论文可为通讯作者)取得学校认定的A2级成果2项及以上;
(3)专职博士后(II类):满足招收基本条件,对业绩条件不作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工作任务与相关待遇
(一)在站期间工作任务
1.师资博士后
(1)每年承担一门本科课程,完成教学科研单位规定的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任务;
(2)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2项B1级);
(3)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学科专业及实验室建设工作;
(4)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安排的公共服务工作;
(5)参加高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等活动,并达到合格成绩,按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
2.专职博士后
在站期间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专职博士后(I类)2项B1级;专职博士后(II类)1项B1级+1项B2级]及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1.师资博士后
薪酬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他政策性津补贴,承担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岗位绩效工资,中期和出站考核一次性奖励,以及上级博士后专项资助等。薪酬总额不低于20万/年(人民币,税前,下同)。
2.专职博士后
薪酬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中期和出站考核一次性奖励,以及上级博士后专项资助等。I类薪酬总额不低于25万/年,II类薪酬总额不低于20万/年。
3.学校为师资、专职博士后提供2年博士后公寓,或给予每月人民币800元(税前)的住房补贴,发放24个月。
4.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等基金项目。入选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并享受“天府英才A卡”相关支持政策。
四、在站管理
(一)师资、专职博士后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可协助解决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三)师资博士后2年期满,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考核优秀者,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学校教师岗位。
(四)专职博士后工作期满,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者,可按学校当年招聘公告应聘教师岗位。
五、招收程序
(一)报名须知
应聘者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hr.cdut.edu.cn,下同)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收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招收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3个岗位。
在招收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请应聘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复核)与学术审核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流动站工委会”)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等实际需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学术审核。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依照学校公告及招收相关规定,对各流动站工委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四)考核
采取综合答辩、专业试讲和心理测评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复核)与学术审核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工作由各流动站工委会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学校不予录用。
(六)审批与录用
应聘者经流动站工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审定并录用。学校与录用人员(报到入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相应的聘期、工作任务、薪酬标准及配套待遇等。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招收博士后工作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cdut.edu.cn)上发布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成都理工大学博管办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792
电子邮箱:hr@cdut.edu.cn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16办公室)
(二)教学科研单位博士后招收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附件(扫描二维码查看):
1.师资博士后招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专职博士后招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教学科研单位博士后招收联系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