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会评工作已结束,现将会评通过的66项一等奖项目、109项二等奖项目、125项三等奖项目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提出的,须写明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亲笔签名;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会评通过项目名单.zip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