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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外优青入选者不再重复支持!山东省发布通知!
项目申报人如同时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立项资助,将不重复给予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支持。立项资助结果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第一批)评审工作全部结束,拟立项支持110项。依托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可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拟立项项目。系统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

  项目申报人如同时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立项资助,将不重复给予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支持。立项资助结果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1-66777092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015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1/12/17/art_13360_10293255.html

 

关于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鲁工作,自2021年起,设立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简称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加快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6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0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鲁工作不少于3年。

  (8)申请人依托单位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2.限项要求

  (1)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执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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