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整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范围
教育部
2026年08月03日 15:49
7月3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湖南省以党的建设为牵引推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一文,其中对湖南优化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管理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7月3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湖南省以党的建设为牵引推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一文,其中对湖南优化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管理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文章介绍,2025年10月,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修订印发《湖南省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实施办法》,结对帮扶主体由公办本科院校扩充为公办本科、专科院校,由“一对一”调整为“二对一”;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范围由公办高校正处级干部调整为公办高校副厅级、正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并完善激励保障政策,在绩效工资分配、异地生活补助、工作保障、职称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
文章还提到,2026年,湖南新选派13名、轮换19名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目前选派在岗的32位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均为在职党员领导干部。
完整内容:
近年来,湖南省持续深化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改革创新,以“三个坚持”为抓手,高位统筹推动、强化制度供给、深度引领协同,构建省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统筹指导、民办高校认真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民办高校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在党建引领下提质增效。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省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校准办学治校方向。把民办高校党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领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将审计监督延伸至民办高校,2025年把民办高校纳入省委延伸巡视范围,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2025年4月,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明确我省民办高校纪检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的政策口径》,进一步健全民办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监督体系。二是持续专题调度,细化落地实施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出明确批示,先后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细化民办高校党组织职责、优化党组织隶属关系、选好党组织带头人等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举办者座谈会及规范民办本科高校办学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规范行业监管。2026年3月,省委政研室联合省委教育工委对全省11所民办本科高校开展穿透式专题调研,省委主要领导专题批示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地。三是建立联系机制,贯通上下责任链条。2026年4月,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省市两级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压实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抓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责任。
二、坚持制度供给赋能,健全协同治理体系
把制度建设作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持续完善基本制度、专项补助和专项督导“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及时修订基本制度,优化书记选派管理。2026年1月,省委常委会审议修订《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民办高校党委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从顶层设计上强化制度保障。2025年10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修订印发《湖南省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实施办法》,结对帮扶主体由公办本科院校扩充为公办本科、专科院校,由“一对一”调整为“二对一”;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范围由公办高校正处级干部调整为公办高校副厅级、正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并完善激励保障政策,在绩效工资分配、异地生活补助、工作保障、职称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2026年新选派13名、轮换19名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目前选派在岗的32位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均为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实施专项补助制度,稳定党建经费保障。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经费,2026年统筹安排632万元,按照本科院校每校25万元、高职院校每校17万元标准拨付;2017年至今累计安排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经费4000余万元。督促各民办高校按规定将党建和思政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建活动顺利开展。三是建立专项督导制度,闭环整改薄弱短板。省教育厅建立民办高校专项督导制度,重点聚焦党建与思政工作、法人治理等5个方面,对民办高校开展“驻点式”督导,并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现已完成四轮11所民办高校专项督导,针对督导发现的办学短板,坚持“一校一策”推动整改落实,特别是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推动某院校自2024年以来累计投入11.3亿元,更新办学设施,有效补强薄弱环节。
三、坚持党建深度引领,赋能事业健康发展
党建的落脚点在于引领发展。坚持以“入章程、列清单、严挂钩”三项硬招实招,推动民办高校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一是党建内容写入章程,夯实制度根基。2026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民办高校章程中党的建设内容修订工作的通知》,逐校审核章程修订文本,重点规范党委职能定位、议事权限、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机制以及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党建内容要点,从制度层面明确党组织参与办学治理法定权责。二是细化四类事项清单,落实前置研讨机制。督促民办高校制定和完善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理(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层支持保障党建工作等四类具体事项清单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明确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事项、经费预算和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关联交易、融资担保、办学结余处置等重大事项,理(董)事会不得绕开学校党委决策,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或党委会持否定意见的重大事项暂缓提交理(董)事会决策的机制。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办高校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各民办高校党委有效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将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治理各环节。三是严格落实约束措施,发挥招生计划指挥棒作用。省委教育工委制定民办高校党建负面清单,明确扣分项,每半年开展清单落实情况核查,核查情况与年检结果、招生计划挂钩,严格兑现。2025年对3所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的民办高校调增招生计划,对13所未落实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的民办高校调减招生计划1331个。2026年5月,修订《民办高校办学行为和质量与招生计划挂钩措施》,将党的建设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招生调减比例由6%增加至12%,针对7所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尚未按规定配备的民办高校,按2%比例核减招生计划,以硬性约束倒逼党建责任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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