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校职称评审中,教师教育教学评价仍存在问题”
神州学人,有删节
2026年10月16日 14:21
近日,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科长张立俊在《神州学人》发表《高校职称评审中教学评价的困境与重构》一文。文中提到,当前,我国部分高校职称评审中的教师教育教学评价仍存在不少问题。
张立俊指出,问题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对教学“量”与“质”缺乏较为全面、系统的评价标准。一些高校在职称评审文件中强调“要承担教学任务”,但缺乏对承担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培养成效、加强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使该评价条件形同虚设。部分高校虽有明确提出教学工作量的数量要求,包括需要承担多少教学时长、参与教学改革等,但缺乏教学质量方面的评价标准。对教学质量的内涵与标准不明确,必然影响对教育教学贡献的科学评价。
二是对教学业绩缺乏有效的评价手段。一些高校在教育教学评价方面主要注重对教学工作量(或课时数)和学生评教进行考核评价,但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奖励等方面业绩,缺乏科学的评价手段。此外,一些高校对教学改革论文、著作或教材等教学类代表性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够科学、明确,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
三是权重比例和申报类型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一些高校的职称评审标准在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奖励等方面占有较大的权重比例,而教学业绩成果的占比却相对较低。此外,部分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单一化,教师岗位缺乏分类,没有专门设置“教学为主”的申报类型,评价标准存在“唯学术”或“唯科研”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教学工作的地位。
对此,作者结合工作实践与研究,就深化教师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提出以下五个方面建议:
第一,将教书育人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引导广大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建立健全教学业绩多元评价体系。探索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成果等四个维度构建教学业绩评价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明确每个维度的评价主体、评价手段、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
第三,围绕不同申报类型在教学条件上设置分类评价标准。坚持分类评价原则,将教师职称申报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等,并根据不同申报类型、不同学科、不同层级设置不同的教学业绩条件。
第四,优化职称评审同行评议对教学业绩的评价机制。同行评价是职称评审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指由同一专业领域内具有相似学术背景的专家,通过系统性评审对研究质量、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作出判断的评价机制。为了更好地作出对教学业绩的评价,需要进一步优化同行评议对教学业绩的评价机制。
第五,进一步创新对教育教学成效的评价方式。传统的职称评审大多停留在专家审阅材料和集中答辩的形式上,方式方法相对单一。结合高等教育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可以探索在职称评审中,创新对教师教育教学成效的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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