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办学历史最早的高等学校之一,是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学校坐落在有“江南唇齿,淮右襟喉”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合肥,承立德树人之使命,育精医报国之英才。学校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

  学校前身是1926年始创于上海的东南医科大学,1949年响应中共中央华东局“面向农村,走向内地”的号召,内迁安徽怀远。1952年定址合肥,改名安徽医学院。1985年更名安徽医科大学。作为安徽医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学校始终指引我省高等医学教育建设与发展,是安徽省卫生健康体系的创造者和引领者。

  学校创立之初,胸怀仁心医民、精医报国梦想的郭琦元、张锡祺、汤蠡舟、余云岫、李祖蔚、胡定安、陈邦典、万昕等一大批医学教育家在校任教,著书立说、陶育良医、康民济世。93年来,薪火相传的一代代安医人,始终秉承“好学力行,造就良医”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至善,博学济世”的校风、“崇教、乐教、善教”的教风和“求真、求精、求新”的学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医学高等专门人才,涌现出以毛泽东主席的保健医生朱仲丽、被称为“中国手”的于仲嘉、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秦伯益、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德培、服务“两弹一星”工程的蒋本沂,临床药理学开创者徐叔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

  

  学校现有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东校区(在建)、巢湖校区、阜阳校区等5个校(院)区,校园占地面积2086亩,建筑面积73.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6.63亿元。现有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医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等18个直属教学机构,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省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等6所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

  学校在职教职医护员工(含直属附院)13365人,其中正高564人,副高1467人。校本部教职工1322人,专任教师734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3%,其中正高职称119人,副高职称310人。荣获首批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 拥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称号200多人, 39人次在国际学术组织和SCI源期刊任职,7人担任国家级专科学会主委,12人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次担任国家卫健委“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10余人获得全国、全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称号。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3772 人,全日制研究生4342人,留学生421人,继续教育学生17331人。

  学校医学及相关学科门类齐全,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设有临床医学(“5+3”一体化)等33个本科专业。拥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建有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18个省级重点学科,25个安徽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5个学科获安徽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药学学科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临床医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建有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32个省部级科技平台。有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安徽省科技创新团队,3个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3个安徽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团队,1个安徽省高校智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连续16年保持省属高校领先地位。研究成果分别入选2010、2014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2012年度中国高校科技十大进展。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4项,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先后在《细胞》《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自然遗传》等国际著名SCI刊物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7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产学研教研项目。2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门课程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学校编辑出版的具有CN刊号的医学学术期刊有《安徽医科大学学报》《中国药理学通报》《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中华疾病控制杂志》等12种,其中CSCD核心期刊3种,北大核心期刊4种。 校图书馆藏书136万册,是全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安徽省级中心馆,为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医学分中心、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学校坚持开放、合作、共赢的方针,与军事医学科学院、清华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香港大学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展医工交叉创新研究,积极发展“新医科”。目前临床学院达50余所,实践教学基地90余所,分布于安徽省各地市及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福建、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同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日本、西班牙、瑞典、马来西亚、加纳、埃塞俄比亚、韩国以及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合作交流与合作办学,双方互派专家学者、互派学生、相互交流信息资料、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

  面向未来,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弘扬安医精神,深化综合改革,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护佑人民健康的“大国良医”,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国内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新征程。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三、相关待遇

  (一)二类人才:年薪100万元(税前,下同);安置费500万元(税前,下同);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受聘“东南学者”。

  (二)三类人才:年薪40-60万元;安置费150-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受聘“东南学者”。

  (三)四类人才:年薪20-30万元;安置费5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40-5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10-15万元;业绩突出经学校考核认定可受聘校聘教授。

  (四)五类人才:安置费4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15-2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万元;薪资待遇按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五)六类人才:安置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6-1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薪资待遇按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五类和六类人才来校后,符合条件者,申请答辩通过,可聘为“校聘副教授”或“校聘研究员/副研究员”,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体条件

  1.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电话:0551-65167727。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度结束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度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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