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圳市刚刚发布一批博士后资助名单,具体整理如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省级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5〕35 号)精神,经各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张宏博等10人获得202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特别资助,每人资助15万元;童迪等50人获得 202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等资助,每人资助8万元;侯嘉良等180人获得2026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二等资助,每人资助5万元。
上述资助经费由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用于购置研究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聘用助手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不能作为个人生活费用。凡获得省博士后择优资助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应标注“浙江省博士后科研择优资助项目”。
项目完成后,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管理专栏提交《浙江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模板可在网站单位后台下载)。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对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提供政策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助经费依规开支并取得实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3日
深圳市拟发放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进站)公示名单(2026年第三批次)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号)及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6年第三批次拟发放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的人员名单(2024年12月31日前进站,审批通过时间截至2026年8月19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邮编:518040,窗口咨询电话:0755-88102030,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45)。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拟发放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人员公示名单(2026年第三批次156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