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从全省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中遴选部分处于创办初始阶段,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政策:
支持入选企业和执行创业项目的留学人员开展科研创新、产品研发、技术转化相关设备购置,以及人才引进、创新团队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出。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3.无违法犯罪纪录。
(二)申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条件
1.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企业注册不超过3年。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人民币。
4.留学回国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留学回国人员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
申报主管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295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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