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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五个强化”深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

人才发展专委会 2025-02-18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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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2023年、2024年,人才发展专委会以“‘破五唯’ 与‘立新标 ’:新时代高校人才发展与评价实践工作中的改革与创新”为主题,面向会员单位广泛征集高校人才评价改革创新案例,并评选出25个优秀实践成果,收录进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案例库。
  为了进一步帮助各大高校拓宽人才评价改革思路,人才发展专委会决定陆续公开优秀案例内容,本篇为大家分享的案例是“陕西师范大学在推进职称评聘改革上的创新举措”。
陕西师范大学“五个强化”深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
  案例编号:RCZWH202405
  作者:鲜路、于维、张思琦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案例摘要
  陕西师范大学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为驱动,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围绕“五个强化”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着力构建具有陕师大特色的评价“指挥棒”。本文在探析改革背景的基础上,深入总结陕西师范大学推进职称评聘改革的创新举措,以期为高校探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提供经验与思考。
  关键词: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一、改革背景
  (一)贯彻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的现实需求
  202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围绕破除“五唯”倾向、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立德树人体制、优化分类评价方式、规范论文指标使用等方面,对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明确要求。教育评价改革的本质是优化赛制的过程,深化高校教师评价改革,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为抓手构建完善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对高校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激发学校人才队伍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陕西师范大学不断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校内职称评审面临教师教育特色不够聚焦、服务学科发展不够有力、监管体系有待健全、评审规定形式过于分散、工作规范有待加强等具体问题,职称评聘办法的部分内容已无法适应新时代一流大学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亟待修订完善。
  二、改革创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具体要求,加速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陕西师范大学平稳有序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着力构建具有陕西师范大学特色的“2+4+X”评价体系。学校先后出台《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等系列文件,破除限制教师队伍发展的“五唯”顽瘴痼疾,聚焦强化党委领导、立德树人、分类评价、学科牵引、评审监管,推进职称评聘改革,形成竞而有序的教师队伍发展良好态势。
  (一)强化党委领导,突出思想引领
  学校坚决贯彻党对人才和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教师评价改革中管方向、谋大局、抓关键的作用,强化党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政治引领。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党委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把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和评审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学院评审推荐组当然成员,纪委书记全程监管,深度参与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过程中始终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晋升和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前置考核,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坚决铸牢队伍发展政治堡垒。
  (二)强化立德树人,突出育人使命
  学校充分聚焦教师教育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立德树人在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中的比重,突出师范大学教师的育人使命和责任担当。将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的双前置条件,引导教师践行立德树人使命,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相应岗位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课堂教学评估效能。突出以本为本,将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作为教师各级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明确规定近三年内无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或有教学事故的,一律不得申请聘至高一级岗位。丰富教学成果要求,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成果、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等指标设置条件,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考虑,在职称评审中,将主持一流课程、主要参与一流专业建设、教师赛教获奖等各类教学业绩成果全部纳入评价体系;在岗位聘用中,对于在国家一流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可以晋聘至关键二级岗位。将教育教学质量始终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巩固和强化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三)强化分类管理,突出精准评价
  学校结合教师教育特色、学科差异与业务侧重,科学设置教师类型,设立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外语体育艺术类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等7个教师类型。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教师及不同系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分别建立评价标准,实现分类管理、精准评价。如对于教学为主型教师,鼓励深耕教学、涵养教学成效,着重考察其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科研仅要求取得1项代表性成果;对于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则强化教学实践要求,将深入基础教育一线,开展基础教育改革研究等作为必备条件。完善多元晋升机制,设置正常晋升、破格评审、考核认定、推荐评审、校长提名、特别聘任等晋升渠道,突出贡献导向,对于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业绩产生显著效益的人才,开通校长提名晋升通道;突出成果导向,对于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实施破格晋升制度,可不受学历、资历、业务条件等限制,近3年校长提名评审通过教师4人,破格评审通过教师5人,着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学科牵引,突出主体活力
  学校紧扣学科建设发展主线,推进教师评价回归学科主体,由学科建设牵引教师评价,推动队伍发展。学校学术委员会牵头组建各系列职务评审委员会及评审推荐组,统筹开展评审工作;赋能教学科研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主体权限,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实行“一院一条件”,实施与学科相适应的职称晋升机制,各学科围绕学科长线发展规划,在学校普适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学科发展情况制定一个时期内单位各类各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报学校备案施行;在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中,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指导下,自主制定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自主开展聘用,报学校审定,将教师评价的主体责任归还学科。2024年共1715位教师参与聘用,拟聘人员中有557位教师岗位晋升,26位教师岗位降低,充分激发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活力。
  (五)强化评审监管,突出规范评审
  学校注重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出台《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制度化职称评审工作重心下移后的监管工作,不断细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加强评审过程监管,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监督、申诉受理机制,明确受理的程序、要求和工作规则。建立涵盖参评人员、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在内的全覆盖式诚信承诺机制,全员签订评聘工作承诺书,严格监督评审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五轮公示”制度,在单位初审、学校考核、材料复核、评审推荐结果、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等五个环节做好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会同主体责任单位依规依纪处理。通过多种途径强化评审过程监管,确保职称评审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改革推进成效
  近几年学校大力推进职称评聘改革,构建科学有效完备的评聘体系,树立了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重能力和贡献的评价导向,激发了教师干事创业活力,职称评审结果的公信力获得全体教职工高度认可,各支队伍协调有序发展,教师队伍质量整体稳步提升,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教师队伍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4年8月,学校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超过1500人,占比达到74.4%。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自主培养院士、杰青取得零的突破,连续两年获批国家杰青项目,形成了人才类型逐步丰富、数量稳步提升的向好局面。
  学科建设成效加速跃升。学校立足“四维驱动”学科布局,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突出学科牵引作用,高效推动“7+4”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国语言文学顺利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取得历史性突破,参评学科整体进步明显。学校软科综合排名跃升至62位,较2023年上升5个位次,学科建设主线实现跨越式发展。
  教师干事创业活力日渐高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总数达63项,立项数持续位列全国高校前列;2024年有20项成果获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包括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普及读物奖1项、青年奖4项,获奖总数和层次均创新高,实现历史性突破。
  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彰显弘扬。40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化学等5个专业通过第三级认证,体育教育、历史学等10个专业通过第二级认证。学校教师深度参与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课堂改革创新,成果卓越,对接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份的136个边境县、270多所国门学校,开展实践交流,组织边境县国门学校校长能力素养提升公益培训,助力边境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作为西部地区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责任担当。
  作者简介
  鲜路,陕西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研究方向:高校师资管理、教师发展于维,陕西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师资科科长 研究方向:高校师资管理、教师发展张思琦,陕西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师资科科员 研究方向:高校师资管理、教师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1-09(006).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8-02-01(001).
  [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9-07-10(004).
  [4]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EB/OL].(2020-10-13)[2022-03-19].htt://www.gov.cn/zhengce/2020-10/13/content_5551032.html.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EB/OL].(2021-01-27)[2021-03-09].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2101/t20210126_51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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