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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称“双定向”更好为基层人才评价服务

大国人才 2023-06-02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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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评不出、聘不上一直是困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大问题”,为此探索出的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破题路线。——编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基层一线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出台实施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职业资格“单独划线”等一系列基层人才政策。

  2022年,笔者前往青海省调研学习职称“双定向”政策,了解了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区气象系统开展“双定向”工作情况,深刻认识到职称“双定向”作为一项人才评价的小政策,却对基层人才发展、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背景与主要做法

  《中国人才资源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约3504.24万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约1739.02万人,占49.63%;其中,县市区旗1128.42万人,占64.89%;乡镇610.6万人,占35.11%。

  长期以来,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直面临着总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人才对发展环境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体现在人才评价、使用方面,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与省、市人才同台竞技,其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不具备优势;在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制度下,基层人才职数少、层级低、晋升难的矛盾尤为突出。

  为破解上述难题,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各地区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设置聘用标准,单独设立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人才扶贫专项组批复并转发了四川省等7个省(区)职称“双定向”工作方案,在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职称“双定向”工作。2020年,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推广至52个挂牌督战县。

  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双定向”。“双定向”政策的各项措施基本成熟,标志着职称“双定向”由试点政策上升为国家职称专项政策。主要做法如下:

  ——完善评价标准。加大破“四唯”力度,适当放宽学历、工作年限、科研要求。青海对在艰苦地区乡镇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参照高海拔工龄折算政策计算服务年限。广西对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最低学历放宽至大专。

  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主要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

  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青海提出分类施策、科学评价,根据人员属性、岗位职责和特点,制定“双定向”评审条件。

  ——创新评价机制。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支持各地单独组建基层卫生、教育、工程、农牧、林草、水利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方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评审。评委会专家以基层为主,更加贴近基层实际,让“内行”评“内行”。

  采取多元的评审方式。四川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答辩等多元评价方式,综合多因素多维度评价人才。

  加强管理服务工作。为确保评审质量,各地区对“双定向”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严格管理。青海提出,对业绩成果、资历、学历、基层服务经历、进修等情况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列入职称申报“黑名单”。

  ——实行评聘衔接。一方面,定向使用。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西藏对取得“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聘用,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

  另一方面,“双定向”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甘肃明确高级职称岗位数暂按不超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10%掌握,副高级结构比例由各市州确定。

  此外,还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云南定向评价高级职称岗位数额根据各层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按州级10%、县(市)级15%的比例核定。

  初显成效

  职称“双定向”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有9.1万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一级职称,8.5万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获得高级职称。2022年,2.7万人获得高级职称,同比增长38.46%,基层人才近悦远来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

  ——拓展了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的发展空间。职称“双定向”针对基层实际,突破常规、打破限制,开辟专门发展通道,为基层人才成长另辟蹊径。各地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单独设置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才岗位晋升难题,进一步打破了基层人才职称晋升的“天花板”。

  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参加职称评审,获得更快的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让基层人才更有奔头、更有盼头。

  ——稳定壮大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双定向”对地区基层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价,避免与省市专业技术人才“同场竞技”,让基层人才更容易脱颖而出。

  “双定向”政策立足当地实际,聚焦教育、卫生、农业等基层人才相对集中的领域,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把实际贡献作为考核评价基层人才的重要指标,引导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深耕专业,促进人才发展与地区发展相结合。

  通过“双定向”评出来的职称,限定在基层使用,有利于基层稳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让更多的人才愿意到基层一线扎根工作。

  ——探索实践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职称改革举措。由卫生系列扩展到其他职称系列,由原“三区三州”地区推广到全国基层地区,探索了一条由个别到一般、由局部到整体的改革路线。

  “双定向”鼓励地方单独设置评审委员会,实行单独评审、单列标准、岗位比例单列。通过一系列打破常规的举措,创新了评审机制,提高了基层地区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问题与建议

  总体来看,职称“双定向”政策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留住用好本土人才提供了有力抓手,受到了基层人才的普遍欢迎。但在职称“双定向”推广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对“破四唯、立新标”政策把握不准,尤其是对该立哪些指标为“新标”缺乏实际调查、系统研究。个别地区单独制定评审标准后,随意降低评审标准,甚至存在只看基层工作年限的现象,导致职称评审通过率过高,失去了人才评价的导向作用。

  其次,有的地区比例单列后,总量控制不严,高级岗位设置过多,缺乏行之有效的宏观调控。

  再次,随着实施范围不断扩大,东西部地区基层差别很大,政策规定的基层实施范围需结合实际进一步确定。

  最后,各类人才平衡发展问题仍需关注。比如部分市属中小学教师反映,基层教师职称晋升较快,市属教师高级岗位饱和,职称晋升难度较大。

  为了让职称“双定向”更好发挥人才评价作用,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坚持破立并举,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各省要以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工作为抓手,严把评价标准关,力避“一刀切”、简单化及随意降低评审条件。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日常工作中提炼评价指标,丰富基层代表性成果,建立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

  另一方面,鼓励各地做好近、中、长期评审规划,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合理把握“双定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切实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

  职称“双定向”实施范围应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具体实施范围可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启示

  职称“双定向”虽然是专项政策,但涵盖了职称评价标准、评价机制、岗位管理等职称评审核心要素,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优化“双定向”政策乃至其他职称制度改革可遵从以下启示与原则:

  ——坚持激发活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职称“双定向”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得益于其激发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评价职称制度改革的效果,不在于职称数量的增减,关键要看是否激发了人才活力。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核心逻辑是激励逻辑,改革的机制是动力机制。要通过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破除“四唯”倾向,形成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举措都要围绕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应服务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坚持守正创新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效手段。职称制度政策性强、历史沿革长,要坚持制度自信,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守正就是守住人才评价的根本,在制度框架、基本定位、重大原则上保持政治定力,不“另起炉灶”、不推翻重来,坚持新旧政策合理衔接、平稳过渡。创新就是在评审专业、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管理服务等方面,不断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进而不断拓展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职称“双定向”政策是在坚持职称各系列各层级不变、人才评价导向不变的基础上,针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自身特点和成长规律进行创新。坚持守正创新不仅是职称“双定向”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也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

  ——坚持尊重实践、尊重基层、尊重首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职称“双定向”由地区试点政策到国家专项政策,主要得益于尊重实践、尊重基层、尊重首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支持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先试,赋予地区更多自主权,充分调动地区改革的积极性、能动性。在总结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推广复制成功经验,不断丰富职称制度改革举措。

  张思佳(作者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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